各设区市教育局,有关高等学校:
为全面、及时、准确掌握各地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情况,进一步完善我省的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,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《关于做好2007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总结的通知》(教资字〔2007〕15号)要求,请你们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2007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总结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总结2007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基本情况,成绩和问题,并提出做好此项工作的对策和建议;
2、填写2007年教师资格认定情况统计表(附件一),教师资格证书征订、发放情况统计表(附件二)。
请各设区市教育局、有关高校于2007年12月23日前,将上述材料连同电子文本一并上报我厅人事处。
联系人:许四清
联系电话:0591-87091281,87846921(传真)
电子信箱:26326785@qq.com
附件:1、2007年教师资格认定情况统计表
2、教师资格证书征订、发放情况统计表
闽教办人〔2007〕60号.doc闽教办人〔2007〕60号.doc
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
二○○七年十二月十一日